孩子抚养问题纠纷
女方和男方是朋友关系,因意外让女方怀孕,后男方家长去女方家提亲,给了彩礼钱,达成一致意见,女方嫁给男方,可因为男女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后孩子生下,是一个女孩,户口挂在男方父亲处。之后因男方父母对女方不满,或对自己儿子不求上进不满,后情绪不好对女方恶言相向,男方会打女方,女方因受不了多次回娘家,男方与父母多次闹到女方家,翻桌子,摔东西,对女方父母家庭造成恶劣影响,现因孩子抚养问题闹出矛盾,男方提出不让女方以后去见自己的孩子,并且每月给孩子(孩子现一岁零两个月)寄奶粉钱生活费等,大概为每月一千五百元,到孩子到了上学年龄还要给学杂费生活费等,现想咨询,男方要求是否合理,要是不合理的话,提出诉讼,法庭审判结果该会是如何。女方之后该承担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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