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村里未收回土地,仍发放了30年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证,规划给我们宅基地, 村里每一位出去工作的非农人员,都一样留有宅基地和自留山的,一样有30年不变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不仅仅是我们那一家 ,建房前我们也咨询了镇国土所象我们这样出去工作的非农人员是否可以回乡建房子,被告知:你们回来建房子可以,但没有报建手续。我们也搞不清楚这样的答复意味着 么!在这种模糊且默认的态度下,我们从2013年开始建房,于去年全部落成入住了,换句话说,如果不拆迁,那么这房子就永久属于我们的了,对么?如果以后有什么其他纠纷,是否仍然受法律保护?为了以后的权益,现阶段我们应该补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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