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以骚扰家庭和工作为由强迫我
婚前有一情人,发生过关系,结婚时跟她说明情况,结束情人关系,遭拒绝。婚后,她来到我的城市,我内心愧疚,经常去照顾她,偶尔也发生关系。后面实在内心难安,多次劝说结束这种关系,她不同意,多次以骚扰我家庭和工作为由(以通过非法手段查到我家地址,两次在我家小区门卫处等候),要我跟其保持关系,或者赔偿损失。报过2次警,警察不管,说未对我造成事实伤害,属于民事纠纷。现在几乎每天都收到这样的威胁,试问我还怎么办?什么样的材料才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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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及隐私
2018-09-03 1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