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押金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三月初找中介租半年的房子,但是房东要求签一年合同,当时急着租也就签了,事后想租一年也没什么。但是期间房屋多次漏水空调不制冷等情况,当初因房屋家电老旧特此在合同注明非人为损坏都由房东负责,所以可能是因为房东跑了两三次觉得烦,在八月初空调又坏了的时候主动联系我说空调修几次了可能修不好了,她们也不太愿意换空调,就说我半年也快到期了主动问是否还要租,我当时想反正最初也想租半年就说那我不租了嘛,但是空调还是能修就修不能修给我风扇也行,毕竟重庆天太热,她们也欣然接受了。第二天并没有来修空调也没有联系我,最后我感觉自己受不了快热晕倒了了给房东打电话,打了很久没人接,直到下午才找人来修。房子7号到期,我想着提前搬出去她们也好租,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房东告诉我合同期限未到不退押金。然后我说是你们主动询问我要不要租的,他却说我是问了但是后面空调修好了所以照合同执行。我现在很懵,想知道我能不能要回押金,还是说我必须再租半年,那她们当初问我我也回答了期间也没有再问过,算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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