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婚房装修款等费用是否可以追回
我老公名下房子被公婆住着。公婆名下房子做为我夫妻婚房,装修费家具家电费均为我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现在我夫妻想房屋置换改善住房环境,遭到公婆反对,同意我们现以租养租方式再等等看是否能拆迁。目前我夫妻二人已租房子,做为婚房的房子空出,公婆拿着两个房子房产证和我老公的户口薄,不让我们租,他们要自己租,租金也不给我们,房子的里的装修家电都是我个人婚前财产出资。请问律师男方父母是否涉及到侵权?我夫妻二人该如何维权?如果不幸离婚,我可以追回我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装修费家具家电费及婚庆旅行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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