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借款
案情:通过网络认识. 时间三个月.(今年五月份)头一个月见过6次面.无性关系.期间对方以各种理由借款13万元.无借条.有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 有微信记录.但对方都是让直接拿钱.没有借款的字样.只是在我追要的时候提出以后有钱再还. 身份资料:对方是34岁女已婚.但没有领证.无业游民.和丈夫分居感情淡漠.主动表示要和我在一起. 我39岁 刚刚离异. 程序员. 1.请问这是否能确定是借款?能否起诉对方偿还.2.对方目前表示和我是情人关系钱是我自愿给她的.是否成立?3.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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