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您好,我三月份入职的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公司,从三月份到现在那家公司拖工资严重,例如七月份工资本该八月二十五号发,现在都九月十二号了依然没有动静。而且入职后公司劳动合同没有把我的那份给我,我们是做房产销售的,有业绩提成,半年来一次提成都没有发过,以前老员工提成拖了快一年都没发放,说钱被老板投资到其他地方了,公司没钱发佣金。而这些老员工,由于害怕离职公司的佣金就不给了,如同阴天拖稻草般在公司熬佣金发放再走。请问业绩提成这方面具有法律保护么?对于底薪拖欠这方面,我们有什么能够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呢?我们有人申请离职了,已经离开公司好久,但是直到现在也没发工资,打电话到公司财务那儿一问,对方给的答复是公司帮我们交社保要提前两个月交,由于员工已经离职次月社保公司不会承担,所以这部分工资就作为替自己交社保被公司扣除,不再发放。跪求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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