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四人合伙开了一个文化传播性质的公司,是做美术培训班,当初投资是21.5万,本人投入5万,公司现经营两年,有一百多个学生,第一年分红过一次,我们合伙协议是一年一签的,第二年签的合伙协议也已经到期,现在我准备退股,之前说好股权转让给她们。现在公司现金有十几万,但是没有算上固定资产 ,她们说不够当初投资的钱,那么公司就是亏损状态,说当初第一年的分红是在本钱没回来的状态下分的,不算为分红,算我当初投资的部分已经给我一部分了。那么现在公司账上只有十几万,我还得按我的比例把公司亏损的部分给补上。因为现在我不认同她们的计算方式,她们说请会计来算我们公司是不是处于亏损状态。这种情况属于亏损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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