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伤九级强迫员工辞职不购买社保公司做伪证侵犯名誉
本人2月17号大年初二 在售楼部上班 公司同事叫我做事没有理会对方 对方就辱骂殴打 导致左眼眶骨折 售楼部有无死角摄像头 公司包庇对方 就称没有硬盘 事后我到劳动局自己申请工伤 成都工伤九级 有哪些赔偿 怎么计算 没有给员工付过一分钱医疗费 还强迫受伤员工辞职 强迫受伤员工签不购买社保协议 事后为了推脱自己责任伪造证据 找到劳动工伤局出示公司证明颠倒是非 诽谤 诬陷 由于对方没有直接证明 劳动工伤部门认定工伤 对方进行行政复议 再次提供两份假证明 一份找了两个人做了书面证明按了手印和签字 而且这两个人都不在现场 另外一个就是当事人 颠倒是非出的一份假证明 怎么追究对方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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