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两个人打伤,一个打了鼻梁骨,另一个打了额头。医院诊断是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额突骨折,脑震荡 等等,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局已经立案。案发第二天做笔录时明明两个人都承认打人了,而伤情鉴定出来并立案后,其中打鼻梁骨的那一人再做笔录时改了口供说自己没打,另一人还是承认打了额头。被害人已经在派出所做了辨认,指认了两个犯罪嫌疑人,并具体说明了哪人是打鼻子的,哪人是打额头的。今天只有那个承认打人的被刑拘。派出所方面说是明天再传唤另一人(改口供的)。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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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8-09-20 21: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