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你好,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调岗的问题。你能证明任职期间从事的是直接性管理岗位工作,并且可以从工资条,这日常工作活动中,一些相关的文件能够体现出来的,即使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岗位,也应该能推定你实际就职岗位。第二个问题,跨区域搬迁工厂补偿问题。只要是跨行政区以外的,如果劳动者不愿意跟工厂搬迁,也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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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当时调江西是口头协议,没签书面协议,也没补偿,现在公司可能想逼我走,所以就调深圳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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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果不回深圳,人事部说超个三天未打卡算自离,请问我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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