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1.劳动关系终止,又继续建立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虽然是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单位继续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还是要求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差额是于法有据的。2.劳动者工作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应当赔偿的问题。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是否造成损失的证据主要还是在用人单位进行举证。如果可以证明属于劳动者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在每个月劳动报酬中扣取相应的费用,但需要保证每个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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