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与甲方是甲乙方合同关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并且已开票的金额迟迟有十几万未付(态度嚣张、故意为难直接说让我起诉,以起诉来拖支付时间),想问下律师几个问题:
1.如果递交材料起诉后,甲方把钱给了是不是这官司就算结束?
2.一旦起诉我若不同意合解,必须起诉能否查封甲方公司帐号?
3.像这种恶意为难行为、毫无诚信行为,除了应结款和违约责任外能否申诉其他要求:如公开道歉等
我的诉求很简单:要起诉一定就不能他把钱给我这么简单,还要有他想不到只要起诉他把钱给我就能了事的想法,不然这起诉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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