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
大家好,本人于17年1月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像朋友一公司借了3万块钱,当时由于自己没什么资质,就让其父亲作为借款人,车辆装G借款,一个月分三期,每10天一期每期1000元,一个人3千作为利息!由于去年11月家父突感身体不适,几经辗转治疗,积蓄也在不到消耗,到今年5月开始逐渐开始还不上利息了,后面他们就去法院起诉查封了车辆,后面由于父亲病重紧急,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还了三万及时把车辆处理变卖掉,一直利息都是我这边转账记录的,但是现在想想都不值得,可以以什么理由再次起诉他吗?但是父亲现在已经病故,我作为担保人,谢谢各位给予解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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