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已经经过政审,部队以各种理由拖延
从九月到现在,我的各种政审表以及军婚体检表等相关资料按照正常程序已经交给部队,部队见终于不能拖延,竟以我对男方家人不友好为由说继续政审我,其中副政委也牵扯进来,请问地方上的政审我已经过了,部队有没有权利再政审我(即便政审也查不出什么,男友说系他们拖延的手段)其次是副政委已经官官相护,接下来正常程序维权是什么,见所有律师都是“向上级部门汇报”,可是具体是哪一级别(这个已经是旅级政委都敢官官相护无视法制了)。可以参照一下我之前的问题,一直都在问这个,我国虽然是法治社会,但不得不承认部队还是个黑暗的法治不了的地方。真的对中国很无奈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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