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我赔偿自离后门面不能运转闭店休息的损失
在用人单位工作32天后自离(含休息)用人单位口述用工日之日起7天后转正但一直无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这是前提。
工作32天后我用微信通知用人单位以承受不了工作强度协商离职对方不批准我便自离,之后寻要工资对面拒绝支付,我申请调解拿回应得工资对方要申请仲裁告我赔偿他损失(原话是由于自离导致不能正常营业只能闭店休息需要赔偿他门面费等)
我想拜托你们可不可以说细致一点点,他未交社保我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通知对方是不是意味着可以立马走,不存在赔偿损失不管是不是正式员工。如他口述七天后转正无合同是否有效?且32天后依然无合同是否履行法律的正式员工无书面申请离职造成损失赔偿?
我是8月21日工作到9月21日期间休息五天。这样的日期是否影响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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