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有甲乙两户人家修路到家,甲离主路最近,我家在中间,乙在我家后面,我家现在搬出来,甲到主路的那段距离要经过我家的自留地,本来达成协议他用地换我家的地,我就让他阔宽了,但是阔宽以后他又收回他的地,随便给我一块我没要。乙接着他的路经过我老地基的旁边修了一条,本来我答应给他修并让他承诺不许甲过,但是现在他不兑现他的承诺。以前这个本来有一条只能人过得去的小路,现在政府发水泥修水泥路,他们来找我说出钱买地,我对于他们这种出尔反尔的性格非常生气,并不打算同意。他们每天都来骚扰我就退了一步让他们在我现在住的周围给我买一块和占我地一样宽的地,他们因为价钱高而不实行。现在又搞来一份确认书,书的内容大概是:以前本来有一条比这个还宽的路,能够让大汽车都过得去的路。让村民来签名确认这个事实,万一有部分村民签字了有用么?我有权让他们恢复土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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