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复议决定书与关于申请行政赔偿复议的答复的法律效力区别
申请人不服县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向上一级市公安机关申请要求作出行政赔偿复议决定。结果市公安局没有依法作出行政赔偿复议决定而是作出了《关于申请行政赔偿复议的答复》。申请人收到了市公安局《关于申请行政赔偿复议的答复》的复印件,且该赔偿复议的答复其具体内容看不到那条法律依据。请问律师,在法律层面讲,《行政赔偿复议决定书》与《关于申请行政赔偿复议的答复》其两者之间产生的外部法律效力会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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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及诉讼
2018-10-10 0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