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揭买卖合同纠纷(我是卖房)
去年17年10月,和买房胡某在中介那签订二手房按揭买卖合同(一直到现在没有网签)。
签合同时,中介的合同落款日期有瑕疵,1.落的是2019年10月(后来向中介反应过。)2.按揭时间以房产证下证为准(当时房子房产证没有下来),没有约定具体限定时间。因此怀疑中介有猫腻。
按合同约定(房屋总价30万)
1.签合同时交定金1万,当场已完成,我方交房屋钥匙给买房(胡某到现在也没有装修什么的等行为)
2.第二次付款:一个月内付我们4万。已完成。
3.2018年5月,房产证一下来,我们联系胡某让他履行第三次付款(最后一次)5万和办理银行按揭(20万)。胡某推脱各种理由未支付。
6月底,我方第一次告诫胡某若未支付或办理按揭(短信和电话告知),我方将解除合同,并不退定金。胡某打1万给我们,说好话说宽限1个月至7月底。
7月底,他又找借口,打了1万说宽限1个月至8月底。
8月底,又找借口,打了1万说宽限1个月至9月底(国庆前)。我方都同意。
9月22日,按照双方约定,我们和中介三方见面履行剩余2万及办理银行按揭20万。此时,胡某说要过户给他儿子(签合同时他说过,但签买房的名字是胡某本人,中介也愿意给他作证)。我方不答应。没谈好。
5天前,我方(卖方)告诉他
1.要回房屋钥匙。
2.解除合同(已告知胡某,中介),让胡某支付合同约定的10%违约金(3万)。
当天,我已经给他(买房)退了一部分(5万)给他。他说我单方面解除行为无效,不给房屋钥匙。
我们该怎么办?
现在有人看上我们房子了,可以卖吗?
打官司赢的几率大不大?(诉讼程序是什么?能不能在一个月内结束?)
现在,如果他不给钥匙,我能不能去换锁?
感谢,第一次卖房,知道有些是我的仁慈和无知导致,但真心不想卖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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