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上课的时候因为学生多次不写作业,一气之下用写作业的塑料软尺从她侧脸打了几下。 过了两天学生家长说我把孩子的眼睛打坏了,要求我赔偿并支付所有治疗费用。 但是我打她的时候根本没用多大力气,而且刻意避开了眼睛耳朵等重要部位,那么眼睛怎么会出问题呢?
后来学生家长拿本地三甲医院的检查单据让我报销了2500元费用,但是并没有出示任何病例证明,只是口头说是眼睛玻璃体浑浊有黄斑,医生让回家观察复查。
然后过了一星期,家长说孩子眼睛难受又要去北京检查,然后检查回来又拿单据找我报销费用6000元,这次依然没有出示病例证明,只让我们听了一段医生录音,录音大概是先休息观察,如果以后严重的话可能要做手术。
现在家长一口咬定是我把孩子打出问题了,但是我自己知道下手轻重而且没碰到她眼睛,班里没有监控但是学生看见了。如果她下次找我要钱的话我是否应该拒绝他? 还有花掉的这些检查费是否应该由学校来出?我现在认为是她的眼睛以前就有毛病,现在一心要讹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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