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离婚中的障碍
夫妻结婚十几年,因性格不和,多年来频繁发生矛盾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已经长期分居。协议离婚无果后到法院起诉,已经两次立案并开庭(第一次因为考虑到不会判决为了节约时间选择撤诉),但仍然没有判离,持续时间也一年有余。对方在法庭上假意说感情挺好,否认感情破裂而坚决不同意离婚,甚至反复恶意捏造有夫妻生活以及孩子会自杀的谎言来欺骗和威胁法官(其这样做的目的绝不是真的想挽回婚姻。而是为了掩盖感情破裂的事实,干扰和妨碍法官的公正审判,故意拖延判决时间,以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后续进展会怎样?应该做哪些针对性的准备或者采取什么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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