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变更
16年我所在的公司A被集团公司B吸收合并了,大部分人重新签订了合同,但因为合同内容变更了我没签,待遇没变就是补充了员工完全理解公司因发展需要变更劳动时间,然后公司因为我们几个不好交社保催我们好几次,就是不肯和我们协商解除合同,后来公司让我们履行原合同,社保由B公司缴纳。现状公司把8小时制改成了12小时制,待遇没变,每周工作时间也差不多,多出部分算轮休。公司也没和我们单独沟通,就发了个通知然后就让我们上12小时了,我们不想上12小时,因为工作量太大,长时间身体吃不消,8小时都有人做出腰椎间盘突出去手术了,而且我们原合同是8小时定时工作制,请问我们能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补偿金吗?如果劳动仲裁不过打官司赢的概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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