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劳动合同,也不想承认工伤,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合理合法?
1月8号物业公司当保安,2月8号自动转正,2月17号春节大年初二加班被同事殴打,公司包庇同事,强迫我离职,不给劳动合同,受伤期间,公司没有出过一分钱,也没有一次人情关怀,公司多次出过诬陷书面证明盖有公章,提交劳动局,行政复议提交省人社厅,说我斗殴,省人社厅维持劳动局判定工伤九级,物业公司保安按月算工资,没转正工资3300,转正3950,每月规定休假4天,离职时有十天转正工资不发,有三天休假没给算工资,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没有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由殴打我的人赔付了。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才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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