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诈骗行为?该如何取证?是否属于投资款?投入能否退回?
2018年6月29日,在幸福太太.馠冰水杭州见面会上,由金爱霞聘请的子刚老师(真名:张刚武)担任本次活动的现场主讲老师,期间穿插匪夷所思之内容,其王丽萍老师被邀请上台,子刚老师当着王丽萍老师及现场众多嘉宾(150多人)承诺:帮王丽萍老师在一年内赚够500万,并在明年的此时此刻在老地方(活动会场),拿200万现金分给所有在场的每一个人。同时,子刚老师不断推崇自己,并愿意在杭州带10个人组成团队,用他的方法去赚更多的钱!当时处于好玩,纷纷上台表示愿意加入该团队。此时好奇的我们都不知道子刚老师的目的,也不知道要求我们做什么,直到在子刚老师的一步步的诱导下,我们都陷入了他与金爱霞(馠冰水发起人)一起编织的网,分别拿出了10万,5万,1万等不同金额,并承诺我们一个月会让我们轻装上阵(一个月让我们回本的意思),这一切其实都是子刚与金爱霞合谋策划的一种营销手段,因为在第二次活动时,用同样的手段又组建了一个团队,过程我们一清二楚,原来我们是第一批白老鼠。此事从6月29日到今天已有3个半月,但他们黑不提白不提,没有兑现之前的承诺,反而赖皮扭曲之前的事实,说这笔钱是属于公司投资款,应与公司承担相同风险,可事实证明,当时我们的钱是通过POS刷给金爱霞,并没有直接刷到公司账户上,据后面银行证明,这笔款并非到金爱霞个人账户,而是刷到了金爱霞朋友的账户,其原因是金爱霞的POS刷卡额度受限,然后再转到金爱霞儿子吴昊的个人账户(当时吴昊是公司法人),所以我们这些人认为上当受骗了,其原因:1、金爱霞采取雇佣他人(子刚)的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2、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因此,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期间的录音,不知是否可作为有利证据。或者我们该如何取证?这笔款是否属于公司投资款?投入金额能否退回?(我们共有7个人被诱导,涉及金额达60万左右,想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