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彩礼
2010年我15岁,正月的时候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经媒人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前夫,并当时就结婚了,男方给了6万块钱彩礼,当年11月份我生下一个男孩,生小孩时我刚满16岁,一直到2012年5月份因为性格不合,对他没有感情我选择离开他,但当时他和他的家人都不同意,后来我就一个人偷偷跑出来了,就没有联系了,没在一起了,现在他们要求我提彩礼,并共同养小孩。
请问我要退彩礼吗?要养小孩吗?该怎么办呢?如果他们起诉会赢吗? 我们没有结婚证,有办过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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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需要全部退还吗?那他和未成年人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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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1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