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过这么多遍了,谁有接部队案子的经验
1.我当兵八年了,16在执行任务时昏厥(疑似中暑热射病),部队没有派车将我送往医院,我被放在卫生连,一个多小时左右战友自费把我送到了大医院抢救,在重症监护室ICU下达数次病危通知书,死里逃生后到至今体温都不正常,都在37.5到38.5至今徘徊(有相关病例证明)后来每次看病领导都拖延时间。
2.部队因为我有轻微抑郁症耽误了我的婚姻,要求女方写无理的保证书,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我可以结婚,但是他们不同意,婚姻被耽误损失惨重
3.我父母亲忍无可忍来部队讨说法,他们态度强硬拿着摄像机和手电筒驱逐我家人,致使我妈发病被120拉走,无人报销医药费。
以上:请问我可以追究部队什么责任?第一次把我的健康耽误,第二次婚姻耽误,第三次态度恶劣欺负老百姓。
首先声明,大家都知道部队最怕家属,他们一般采取一哄二骗三妥协的手段,但是我现在很气愤,一定要追究责任,我们小地方部队真的很猖狂,不要说什么上级反应了,官官相护都一样。现在打算一边给总军区反应,信访,一边打官司,请问这个属于民事纠纷还是什么范畴?我分别可以追究他们什么责任,以及我向纪检委反应的话,应该反应他们的“不作为”还是“四风四气”,中央才会受理?比如贪污,但是以上不够成贪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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