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纠纷
我两年前从开发商(我认识)手买的商品房,当时口头协议交的全款200万,开发商开的收据。现在我已经网签备案,向房管局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领了钥匙。张三在6年前交了30万定金,当时卖给张三时,定金协议上约定总房价120万。也买的该房,咱不知情。在开发商下来预售许可后,张三去给开发商缴纳剩余房款,开发商要求涨价,张三不同意,(同时,我知道开发商预售许可下来后,我也找过开发商,让其给我签合同),直到张三要起诉开发商了,开发商才网签给我的这个房。现在张三起诉,说我和开发商恶意串通,要房,把我的网签备案合同作废。一审驳回了张三的请求,张三上诉,二审支持了张三的请求。二审的适用法律对吗?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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