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纠纷
未婚先孕,举办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离婚了,男方起诉要彩礼,女方怀孕七八个月,判官让男方撤诉了。现在又再次起诉了,是调解的,女方说流产了。男方说要求返还四万彩礼,女方如果流产了就流产了,如果生下来了孩子男方不会争取孩子抚养权也不会出抚养费也不探望,从此没有任何关系,女方自由生活。
然后打成了协议,女方律师签了字,但是协议上没有写明女方如果流产了就流产了,如果生下来了孩子男方不会争取孩子抚养权也不会出抚养费也不探望,从此没有任何关系,女方自由生活。只写明了再无纠纷。说笔录上有这些。
我现在想咨询的就是协议不写明他不争取孩子了,只有笔录有,那么我给了这四万钱以后是不是协议没用,男方还可以再次起诉给我争取抚养权?签了法院调解协议书他是不是还可以再反悔告我呢?钱不是白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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