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批捕六个月是否有错?
各位律师老师好,首先我讲一下事件的起因,今年上半年因为离婚的事,男方协同他的家人他的父母他爷爷来我家闹事,当时我爸妈在家,男方的人打了我爸妈,他们好几个人打我爸自己,导致我爸脑震荡,我爸本来身体不是很好,有高血压,在他们打我爸的过程中男方的爷爷抓住我爸的脸部,在处于防卫的情况下咬了他的手指,导致他爷爷一个手指前端一点咬掉,我到家就报了警就把我爸送到医院,男方家人在路上还截住我的车进行谩骂,出了院我爸就被派出所检察院批捕逮捕已经接近六个月的时间,检察院期间一直没有对案件任何的进展,前不久检察院给我打电话说我有和别人的开房记录,我并没有做什么,还把我的信息透漏给公安和检察院以外的人,我并没有参与打人案件,他们有权利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权吗?现在检察院又打电话说可以调解,说有我和别人开房记录威胁我,他们不承认他们批捕有错,还说不同意调解就上诉法院进行判决,当时男方打人的时候我有证据家里有监控视频,明明是男方主动上门聚众打人在先,为什么在里面呆六个月把我爸关那么久现在又说调解赔他们钱,我们表示不同意调解,检察院是否有错?如果上诉法院的话我们会不会胜诉?我们现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请各位律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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