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中房产分配的问题
家中房产现阶段是分配的军产房,一直没买,近期部队让买房说变成经济适用房,家里母亲和三个子女就房屋分配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1-老大从2018年11月住到2023年11月(免费居住),之变更产权人由老二居住。
2-老母亲房屋份额的一半给老二的孩子(老人的孙子)。
3-房屋份额的另一半老大老二老三平分。
4-2023年11月以后由老二居住,按那时市价给老大,老三,房屋价值各三分之一。
5-老二向老大老三的付款方式为首付市值的一半,另一半五年内付清。
6-老大老三无条件配合老二办理房产过户。
7-老母亲住房产生的房租有老二承担。
下面的老母亲和三子女签字按手印
老大签字按手印了但是心里不平衡,也怪老母亲把一半都给了孙子,老三没有异议,并主动说到时算房子可以少要钱。想请问律师,这协议有疏漏吗?法律上有效吗?需要去公证或者再让母亲立遗嘱吗?如果五年之内老大赖着不搬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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