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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430

楼主四川省成都市

¥25

房子买卖违约

我有一套住房面积是79平米,因为这套房子是三个独立单间,每间的面积都是26平米,因为当时其他住家户他们都是办理的一间一个房产证,一间一个房产证,而我当时办的就是三间合起来一个房产证,所以我的就是三个合成的,一个房产证79平米,现在的我想把它卖了于是我于是我去不动产中心,想把这个户给分成三个房产证,然后不动产中心给我讲说,现在新政策新规定,以前是能分户,现在不能分了,但是我之前的话,我找了测量局,去测量然后把就是把户也给分出来了,然后就去不动产中心办理手续的时候就不给分户,之前房子挂中介,然后有人买,然后就签签了合同,收了2万块钱定金,然后现在呢,就是因为说有新政策不能分户导致我违约了,然后就是这种情况的话,并不是我不卖房子给他的原因,然后违约,而是因为不动产中心说新政策新规定不能分户的原因而导致我违约,这种情况的话,我这个违约金是该给还是少给,还是就是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去不动产中心,他也没有跟我讲是是出了什么新政策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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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
2018-11-27 13:21:52

全部(45)位律师解答

  • ¥0.55
    李新宇 律师
    你好,这属于情势变更,可以变更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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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3:11
    525
    • 楼主: 现在的话,买方就是说这是我们违约,就是说不管什么情况,嗯就是我们违约,嗯,我们没有问清楚可不可以分户然后然后收了定金,现在必须赔给他依照合同办事,就是他交了2万,我们必须我赔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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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5:51
    • 李新宇服务方: 可以要求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具体的政策,你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把两万定金推给人家,然后解除合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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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5:52
    • 楼主: 当时卖的时候只有一个房产证,我找测量局的测了,也给分出来了,以为能分户,所以就收了别人定金,然后准备过户时才说不能分,说新规定,如果不动产中心拿不出什么新规定那我就只有照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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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37:18
  • ¥0.55
    陈庆 律师
    这个肯定是你的违约了因为你只有一个房产证,但是你却拆分开卖,导致了不能过户,原因在你,因而违约责任应当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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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3:27
    14
  • ¥0.55
    陈历云 律师
    27"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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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4:03
    28
  • ¥0.55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中介合同中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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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4:14
    160
  • ¥0.55
    谢勇 律师
    因不可归责于你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建议与对方协商,尽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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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4:40
    25
  • ¥0.55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这种情况是由于政策的调整不能归责于你的过错,由于合同缔约过失,不算构成违约行为。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考虑解除合同,退还价款,各自损失的部分由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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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7:10
    592
  • ¥0.55
    徐欢 法律执业者
    这属于你方履行不能,是你方违约,作为买方并无过错。在你与买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不动产中心并不是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你自己对政策没了解清楚。因此,建议与买方多沟通、协商,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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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7:18
    125
  • ¥0.55
    陆畅言 律师
    新政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彼此均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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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29:58
    280
  • ¥0.55
    宋成海 律师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你方履行不能,属于违约了,对方不承担责任,你要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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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30:58
    52
  • ¥0.55
    徐霞 律师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构成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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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31:24
    16
  • ¥0.55
    孙杭林
    如果因为政策变动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退还已收价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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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32:59
    497
  • ¥0.55
    王倩一男 律师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不可归责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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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37:18
    21
  • ¥0.55
    李洋 律师
    你好,三间房是一个房产证,是不能分开的,政策原因如果是在你们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颁布的,属于政策原因,不算违约,但如果早就颁布了,你构成违约,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与买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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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37:48
    71
    • 楼主: 该回复2018-11-27 13:56:15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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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56:00
    • 楼主: 不是说不履行合同不是双方的个人原因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4:01:24
    • 楼主: 可以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的吗?我这种情况,因为不是我个人,不卖给他,是确实是因为去分户的时候,本以为自己可以可以分户,本以为就是测量局都去测了,拿了,结果下来是可以去分户的,结果因为说嗯新规定的原因,然后导致了不能分户,所以卖不了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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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4:03:25
  • ¥0.55
    南晓峰 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因不属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属于违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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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40:58
    518
  • ¥0.55
    陈恩志 律师
    当时签署买卖合同时有没有讲明这种产权证是合在一起的情况,如果没有讲明,就是属于你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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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42:38
    1
  • ¥0.55
    郭启兰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能履行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原因的,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3:47:30
    102
  • ¥0.55
    秦惠芳 律师
    你好,如果你们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种情况的话,一般视为你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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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49:56
    1237
  • ¥0.55
    李国民 律师
    这属于政策出台导致的情势变更,你没有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只需要把收的定金还给对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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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52:48
    351
  • ¥0.55
    肖成见 律师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看您签订合同时,是否能够分户!若当时能够分户,那么您这种情况属于情势变更,可以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当时就不能够办理分户手续,那么您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您可以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具体的政策规定,来判断您是否否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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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52:53
    45
  • ¥0.55
    田续鹏 律师
    这个属于你违约。建筑物不能进行拆分。所以属于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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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56:33
    24
  • ¥0.55
    王景生 律师
    33"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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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3:58:02
    334
  • ¥0.55
    秦宫 律师
    你好,因政策等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属情势变更,不用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3:59:30
    47
  • ¥0.55
    何勇 律师
    45"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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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4:00:57
    8704
  • ¥0.55
    律师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下本律师认为你是构成违约了,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责任如何承担,首先看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对于违约有无约定有无约定,则按照约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你可以主张适当降低,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应该以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为限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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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4:02:47
    132
  • ¥0.55
    钱雪莲 律师
    我的建议是让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一个书面的能够证实有新的政策变动的文件。这样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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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4:47:32
    3
  • ¥0.55
    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让房产部门出具一份相应书面证明来提交法院之前可以办理,是属于情势变更,确认解除或者变更合同,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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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4:54:44
    2308
  • ¥0.55
    王宝珊 律师
    你好,需要你来举证是因为政府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分户,可以申请认定为情势变更,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确认,合同解除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4:56:31
    1492
  • ¥0.55
    张晶 律师
    13"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02:17
    241
  • ¥0.55
    方泽强 律师
    如果这个政策在你们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出台而你不知道,你是构成违约的。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17:24
    9
  • ¥0.55
    周小武 律师
    因为政策原因并非你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一般可以对抗违约责任,合同因此解除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27:41
    2
  • ¥0.55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如果政策早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在此情况下,你属于违约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31:40
    105
  • ¥0.55
    程才 律师
    26"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41:49
    147
  • ¥0.55
    杨康 律师
    由于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协商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44:22
    167
  • ¥0.55
    李小苑 律师
    您好!您这种情况不是因为您自身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而是因为法律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在此建议可以主张不可抗力事由从而免除自身的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5:47:40
    78
  • ¥0.55
    王雪楠 法律执业者
    你好,建议你先确认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如果新政策在合同签订前已执行,那么双方都视为知晓新政策,不能以此为理由主张变更合同。 但如果你们的合同中已经写明房屋现状,即目前只有一个房产证,分户办新房产证后双方交易过户,那么你可以主张双方均有过错而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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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6:06:45
    34
  • ¥0.55
    王伟政 律师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你本人存在违约行为,尽量与对方协商处理为宜。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6:21:58
    322
  • ¥0.55
    张海圆 律师
    如果是真的因为政策变的话,属于情势变更情形,不属于你个人原因导致违约,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6:30:59
    14
  • ¥0.55
    苗世静 律师
    8"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6:44:50
    184
  • ¥0.55
    洪治军 律师
    12"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6:57:26
    3
  • ¥0.55
    宋伟 律师
    如果确实是政策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不属于违约。但根据你的描述,你买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就已经不能一间一个房产证了,而是合成了一个总的房产证,那如果你买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新政就有已经生效了的话,那你就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确认一下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所说的新政是什么,以及该新政的确切生效时间。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7:07:43
    5
  • ¥0.55
    王慧玲 律师
    属于你违约了,现在是你履行不能,需双倍返还定金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7:55:40
    1
  • ¥0.55
    于淑君 律师
    你好,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政策导致不能分户,则属于情势变更,不构成违约。如果是在之前已经有相关政策,因单方原因不了解相关政策,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参照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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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8:06:36
    181
  • ¥0.55
    张磊 律师
    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约,可以要求不动产中心出具证明。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8:33:35
    61
  • ¥0.55
    张爱清 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双方的违约的。
    展开 收起
    2018-11-27 18:34:55
    110
  • ¥0.55
    邵新林 律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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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7 18:53:29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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