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能构成什么罪名?或者构成刑事案件吗?
我们几个人在饭店喝酒,总共有五个男的我就认识其中一个,吃完饭后我第一个出来的就到了车上。等了他们半天,我就下车看了看 ,他们几个在马路上正在和一辆开黑色车的车主进行撕扯,我就过去劝架,没想到车主就从车上掏出了匕首 首先把我的手指扎上了,路边的人一看我流血了,就把我拽到了一边,我就坐在地上拿出手机进行报警,和 酒驾 对面也喝酒了是酒驾!后来一看报警了那个就开车跑了,他妻子就在了现场叫了一帮人过来。警察后来也就来了!一看我流血过多就叫了救护车把我送到了医院,在我进行包扎的时候对方又来了一群进行对我殴打恐吓我!医生也在场。打完我他们就跑了,然后我又报的警,和第一个出警的派出所不 是一个派出所的,医生说看不了赶紧让我转院。后来叫了救护车警察把我们护送出了县。救护车把我送到了省院进行治疗!这种情节严重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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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8-12-09 14: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