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账目不清,怎么打官司
本人是销售,今年3月起,为了自己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跟顾客产生了借钱关系,一万块钱一个月可以给2-300元奖励,名义是帮助本人完成销售任务,下个月把货退给公司之后就把钱拿出来还给顾客,顾客尝到甜头之后,就主动跟本人说,以后可以一直来这儿拿钱,奖励也就是利息再高点,于是在接下来的3-4个月的时间,一直问这个顾客拿钱还钱给奖励,直到89月的时候因为销售任务比较高,问这个顾客借的钱比较多,次数也比较多,数额大,利息高,自己还不起,于是去找其他顾客借款,也是以帮助公司完成任务为由,一个月给10%的利息,留下的借条都是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结果窟窿越来越大,直到公司发现这个事情,开始调查。把所有借钱顾客排查后,列出了借钱明细包括利息,公司开始协调让本人给这些顾客还款。截止到目前结果是其他顾客的钱都已还清,就剩最开始这个钱多的顾客。这个顾客因为去拿钱还钱的次数比较多,本人和他都对不起来具体的数字,但是顾客手里有当时我给写的借条没收回来,我还钱时顾客给写的收条怕让我爱人知道就给撕了,所以现在手里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给他还了钱。我心里有数,拿了他75万左右,还回去46万左右,这么多钱里面有顾客从他朋友那儿借钱又借给我放高利贷的,现在他朋友找他要钱,他又找我要,但是我已经无力偿还,还前面顾客的钱还是问亲戚朋友还有卖车的钱,现在找他协商了好几次,开始说欠122万,我不同意,后来又说是90多万,70多万,其实我心里有个数字,再给他40万,就此打住,保证他不亏,现在只想找他协商定下一个具体数字,只要不再随便给我乱加利息,我愿意慢慢还,可以把房子押在他这儿(房子今年刚买,还是期房,不能进行交易),但是这个顾客耍赖,不跟具体商量,还要一直跟着我,走哪跟哪,现在要怎么办?现在我们账目不清,能打官司吗?让他起诉还是我起诉?我能起诉什么?他退休之前管过矿上的纪检委,属于党员,现在放高利贷是不是属于知法犯法?而且我不是准备不还钱,只是想定下个具体的数字,慢慢工作偿还。求各位律师给支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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