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我是一个放款人1,现有一个中介公司Z(据他们自己说有中介资质),和Z公司合作的放款人有2,3,4很多个,Z公司向我们推荐客户,放款额度基本上是5000-3万左右,收取利息大概25-30%一个星期。举例:借款人A从放款人1处借5000,到期还不上(一般情况下还清才推荐第二个放款人)有时候会推荐放款3,或者4给借款人A,到一定程度后要么借款人逾期还不上最后一个放款人自己慢慢去追;要么让客户还清后不再借。放款人之间彼此不认识,所有交流都是通过微信和一个网站平台进行。
问题是:目前严打的形势下,这种构成套路贷吗?Z公司一直坚持自己是一个中介机构收取10%的费用每次,借款都是放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事。这种情况会不会涉及犯罪的问题(假设排除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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