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贷款类问题
律师你们好!
本人是一家信用贷款公司职员(正规公司),在入职(去年初)的前两个月因为不懂被老员工安排贷款客户在我的名下放款(当时客户材料也有我的签字)以为是在帮我过业绩考核,目前同事已经离职,
前几天刑警队到我公司带我过去谈话约两个小时。以及让每周电话联系两次警官告知再了解的情况,原因大概是此客户贷款几万块钱的钱百分之九十都被别人收了,同时在本公司只还了两个月逾期致此,应该还款三十六个月,
我如实向警官说了,当时刚入职不懂后来才知道那客户是被人故意这么做的,背后可能有黑中介,并且我没有得到除了业绩提成(几百块钱)之外的任何好处。
请问这大概是什么情况,我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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