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各位律师好!
这是一个和一楼邻居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请各位帮忙。
我是一名北京的业主,家住在二楼,一楼业主有个小院,并在前面装修期间私自家装阳光房(整栋楼的一楼6户业主都已加装阳光房),直接的后果是对二楼业主住宅安全带来影响,相当于二楼变成一楼了,由于安全性夏天不能开窗,而且一楼房顶沥青异味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这个事情找过一楼业主和物业沟通过,一楼业主说当初买房开发商承诺过安装阳光房,他们也是被骗了,不得已才自己安装。因为这个事情物业公司起诉一楼业主加装阳光房一事,经过两年两次开庭,终审结果物业公司败诉(开发商和物业为同一公司)。
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要维权解决一楼搭建阳光房带来的居住安全隐患,要起诉谁?
起诉一楼业主还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物业合同服务条款中明确写明了搭建阳光房的条件,80%业主同意才能加装,从条款中看物业已经违约了。
2、按照目前法院判决来看,拆掉一楼阳光房不太可能,如果不拆无论采取任何弥补措施都会对未来我的卖房价格产生影响,如果主张房价补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3、我和物业有签订服务合同,但一楼的事情一直没解决完,包括法院判决书也没有与业主公开,因为我没有得到全面安全保障的服务,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退还部分之前缴纳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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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18-12-19 09: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