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腾达
律师
你好,信用卡诈骗罪中的第四项“恶意透支的”,需要满足两项构成要件,(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根据你的描述,只要你仍坚持还款的话,不会够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你不能按照信用卡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的情况,已经构成了违约。银行在多次催告你后,如果你仍不能还款,银行方最终会提起诉讼。诉讼中,你要注意银行方主张的违约金,罚息、复利的计算标准及期限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件的规定的上浮标准,超过相关标准的你可以拒绝支付。在此期间,你可以与银行方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催收公司的电话可以不用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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