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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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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
本小区就1栋楼140户,供电局宿舍单位自管物业,没有物业费,但小区内的公共用地被改造成了固定车位,车位仅10个,没有车位的住户不让进院,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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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8-12-20 09:03:01
+补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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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48)位律师解答
¥0.2
陈历云
律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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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4:1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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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康
律师
车位属于公用面积,业主都有权使用,改车位本身就属于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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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5:02
170
¥0.2
孙杭林
将公共用地改造成固定车位行为违法,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可以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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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5:05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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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宫
律师
你好,公共用地改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不能单独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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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5:11
47
¥0.2
王保芳
律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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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5:34
19
¥0.2
肖成见
律师
您好,私自将公共用地改为车位是不合法的!停车也是需要停在停车位上,没有车位了确实不应让车再进小区,但停车费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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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5:38
45
¥0.2
李林
律师
不合法,小区公共空间由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小区地面适宜业主车辆进入的就无权限制出入。再者本来改造成车位不经业主过半数同意就不合法的,收取停车费未分配给业主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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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6:19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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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军
律师
需要取得业主的表决同意才可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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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6:2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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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杰
律师
那如果是小区的公共用地,侵犯了没有车位的业主权利了啊,也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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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6: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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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昆
律师
没有车位的用户不让进小区是明显违法的!因为小区内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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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6:38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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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不合法小区内土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物业无权私自占有化成车位销售,可以收集证据到当地房产局下属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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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6:44
2321
¥0.2
郭启兰
律师
你好,将小区内的公共用地改为车库位,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因为,小区内的公共用户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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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8:13
102
¥0.2
王宝珊
律师
你好,小区物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公用面积属于业主集体所有,改造成固定车位进行出售或出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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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08:18
1496
¥0.2
陈建权
律师
你好!公共用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供电局无权规定没有车位不让进院,这侵犯了业主正常的出行权。业主可起诉供电局,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出行妨碍,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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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11:18
44
¥0.2
洪晓丽
律师
小区公共用地归全小区居民所有,出租给小区居民了,所收收益也应归小区居民所有。如您所说小区物业存在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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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11:41
5
¥0.2
张晶
律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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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12:55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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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圆
律师
小区物业归业主所有的,占用公共部分建造车位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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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14:2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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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晓峰
律师
公共用地改造成车位是违法的,车位规划应当在建设工程时规划,应当由开发商出售,你可以向住建局反映,或者联合住户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解聘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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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18:17
518
¥0.2
秦惠芳
律师
你好,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共有,如果改成固定车位是对你们的侵权,可以向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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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25:19
1238
¥0.2
陈景军
律师
这个绝对违法的,可以向建设局反映,不行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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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25:25
112
陈景军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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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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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27:29
¥0.2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该小区的性质是什么?产权权属归供电单位,由供电局管理,车位可以设置,但是也需要共同业主或业主代表经过民主程序决定这十个车位采用竞标还是抽签方式获得?如果仅仅设置只是为了供电局自身利益,显然是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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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28:42
597
¥0.2
陆腾达
律师
首先,需要确认140户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归属于140户职工,物业单位擅自改造公共面积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向房管下属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归属于你们单位(即供电局),那就只能通过于你们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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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33:20
0
¥0.2
邵新林
律师
不合法。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公共的,均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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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09:37:06
56
¥0.2
李小苑
律师
您好!小区内的公共土地属于所有住户共有,如果要修建单独的车位,需要2/3以上面积且2/3以上业主投票同意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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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01:43
78
¥0.2
王景生
律师
你好,肯定不合法,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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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03:39
334
¥0.2
李国民
律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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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05:55
352
¥0.2
高洪远
律师
你好,这样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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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08:2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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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宇
律师
你好,这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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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09:34
527
¥0.2
王雪楠
法律执业者
你好,园区内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批准,物业不得私自设立收费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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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11:03
34
¥0.2
柴艳茹
律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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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17:48
191
¥0.2
郭峰
律师
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让进院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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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26:51
12
¥0.2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如果这个行为没有征得业主的同意,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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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38:27
106
¥0.2
陈庆
律师
不合法,这部分面积属于业主公共面积,物业无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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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45:10
14
¥0.2
张秀丽
你好,根据你简单的描述,他们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即使车位比较少,但是住户比较多,他们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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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46:50
27
¥0.2
李冬梅
律师
公共用地不能私自改造成车位收费。全体业主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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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0:56:53
1
¥0.2
苗世静
律师
您好,这种行为确实不合法,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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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1:05:20
184
¥0.2
郑秋云
律师
可以以业委会为原告起诉物业,要求恢复原样、缴还停车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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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1:40:08
31
¥0.2
朱小方
律师
你好,如果是公共部分改成的车位,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不能独立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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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1:58:14
82
¥0.2
张森
律师
公共用地是业主都可以使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为车位,更不能禁止业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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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2:17:17
8
¥0.2
鲁强
律师
你好,车位是全体业主的,不能有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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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2:17:46
121
¥0.2
何勇
律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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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2:23:08
8704
¥0.2
李维方
律师
你好,私自改造车位,禁止业主进入小区都是不合法的,业主都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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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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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王倩一男
律师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收集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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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2:34:57
21
¥0.2
周小武
律师
按你的描述,一般是不合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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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2:56:36
2
¥0.2
王伟政
律师
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物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按照规定,小区内的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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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3:11:18
322
¥0.2
张坚
法律执业者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为小区所有业主所有,只允许少数人使用显然不合法,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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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3:22:14
479
¥0.2
于淑君
律师
你好,该行为不合法,小区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供电局无权私自规划固定车位并收取费用,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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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4:09:44
181
¥0.2
陆畅言
律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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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4: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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