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难道不应该是算她借我的吗?
2011年在我们这边工商银行有一种三方连保贷款,和我合伙做生意的朋友A知道后,联系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B决定一起去银行贷款,这种货款不需要抵押,只需要出示资产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及良好的收入情况就行!
所谓三方连保贷款,就是我给A朋友担保,A朋友给B朋友担保,B朋友给我担保,当时我们三个就去银行办理了这笔连保贷款,每人在银行借了100万元,合计300万元。
因为借款需要有店铺和工商营业执照(注:店铺和工商营业执照仅作出示资料使用),A朋友她自己有店铺有工商营业执照,而我的店铺是跟朋友A合伙的,股份一人一半,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朋友A她要我借的100万里给1/3给她,也就是33.3万,由她来还本还息,当时我想我也不需要那么多钱,也就同意了!
这笔钱在银行是借一年,还上,再少借一点,属于一年一还,一年一借。之后的几年每年都是还了借,借了还,虽然还的艰难但也在还,每年还上一点也相安无事,但从2016年开始,经济不好钱还不上了,银行的钱三个人都拖着没有还了,到这2018年年底银行准备走流程起诉起诉我们三个,我们三个现在也没有资产可以抵债,我们三个短期也还不上这钱!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这几年还了一些钱给银行,但我和我老婆征信上还欠银行70多万,其中1/3的钱在A朋友手里,也就是20多万。这20多万在A朋友手上,银行是完全不知情的,我现在也没有和A朋友合伙做生意了,我现在跟A朋友去说这笔款,她说这钱与我没有关系,她是借的银行的,是公家的!
关键是我和A朋友现在也没有合伙做生意了。但是这笔款挂在我和我老婆征信上,当时借款的时候虽然用的是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当时营业执照也只是当做资料,店铺没有用作抵押,借钱的时候也是工商银行转到我私人账户上,我转钱给A朋友时,也是私人账号转给她的,这应该属于私人借贷,她却不承认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这钱难道不应该是算她借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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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她现在说,只要大家还钱给银行,她就还钱给银行,要还就还给银行,这钱与我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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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2 11: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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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我起诉她,我胜诉了,费用是她来承担还是谁起诉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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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2 11: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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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银行的钱暂时可以不还,但对出行和征信有影响,除这个没有别的影响,她也知道这点,所以不是她不认这个账,只是她把这个账算在银行,她可以暂时不还,等于她想赚这便宜,如果这账算在我身上,她现在就要给我钱,还欠着我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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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2 1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