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讨
我岳母前两年和其他三人合伙做生意,买入土地搞开发。但因土地有纠纷未解决,不是净土地未成功。后起诉地方政府,获得另外几块土地,分给四人,因土地大小价值不同,约定其他三家中的两家每家给予岳母家各60万补偿(共120万),以此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土地分配中签的为协议),补充协议中明确因土地优劣不同,两家补偿岳母家共120万元,约定2018年6月30日之前付清,但至今无故拒付,且态度恶劣。问:1,补充协议和欠条是否一样2,我们是否只能诉讼追讨3,事实是否十分清楚,赢的概率多大(虽然我们认为天经地义)4,如果诉讼,律师费大概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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