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承诺可高评估,实际并未做到,导致交易无法进行
在签买卖合同前一再和中介方确认该房屋可评估的价格,中介确认能高评估到25000 一平,并表明公司老板和银行有关系,贷80万。签合同后按流程付首付款,进入银行贷款审批,银行说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无法评估到此价格,连19000 一平都评估不上。只能贷60-70 万。买方在无法补齐房款差额的情况下,能否追究中介责任,能否要求无责取消合同。
另:有签买卖合同前中介算的首付款,贷款金额,可评估价格等纸质说明。签约时中介没有写明确的贷款金额承诺,只是口头承诺。事后电话询问中介贷款情况,质问中介当时确认能评估25000,中介表示认同的电话录音。
问:1.中介此行为是否构成事实隐瞒,夸大,未告知风险,以及对房屋状况不了解,虚假承诺导致买卖双方损失。
2.如果买方要求取消合同,可否无责任取消。
3.中介虚假承诺在先,如果卖方追究违约责任,买方是否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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