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2018年5月租一废弃砖厂和朋友合伙新开木材加工厂,租期为三年,租金为3万/每年,房租一年一付。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房租已付清。另租用砖厂叉车一台每月1500元,租期没有写。前期安装机器,建设厂棚。经营5个月左右,房东2018年10月突然单方终止合同不租场地,他说我先给你门3500元,搬完算剩余房租。7年10月20日清理完机器,将机器转移隔壁邻居朋友家里,找他算剩余房租和损失,他以各种不合理的方式如(花盆破坏了一个500,墙面刮花了扣一万,方木使用扣8000,)扣押剩余房租,三天后房东并将我们拆完的两台机器趁朋友不在家强行扣押在他院子里,要求我们赔偿他的损失。我们一气之下将他的叉车开走,,2018年11月,房东将我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叉车,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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