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一审不出具刑附民撤诉裁定书的上诉
提起公诉的暴力伤害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一审法院第一次刑事审理开庭时当庭提交诉状,后因被告人不认罪及拒赔由被害人当庭提出撤诉口头申请,经审判长当庭口头允许撤回,并将附带民事诉状让法警当庭退回被害人手中(一审的庭审笔录中亦未记录刑附民诉状的提交与撤诉过程,对刑附民没有任何记录),后至一审刑事判决,一审法院并未出具书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书面撤诉裁定书,本案中一审法院是否应向被害人出具书面刑附民撤诉裁定书?
因一审法院未向被害人出具刑附民撤诉书面裁定书,本案的被害人可否以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
如果本案经由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中,被害人是否可再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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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9-01-09 21: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