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铁电化局正式员工,为单位服务36年,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地工作,调后勤工作8年了,工作内容没变,工资收入却是一年比一年低,工作地点在上海收入却从6000元月薪降到4000元。调后勤工作时与单位领导也签订了针对我个人的工资奖金发放方法,但每年的年终奖就没发放。难道我只有告发单位违法,没有好办法维权了吗?还有如果单位耍赖皮发很少的年终奖,比如比现场员工差别10倍以上,比如去年基本上都有20000元以上,级别越高收入越高估计几十万。而我可能只有2000元年终奖。难道就因为我在后勤,其实项目部后勤人员一样人浮于事的多了去了,应该是领导专门针对我的打击报复。本人由于只善于专研技术,也为单位培养了不少技术人才,但缺点是不善于与领导处理关系。等几年我是要退休的人了,我也不怕得罪他们。我现在求助专家的目的是一个是为自己讨公道,一个目的是告发单位偷税报复领导。其实我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卑劣,遇到不公平待遇和欺凌我的反击不对吗,况且国有企业领导偷税漏税还不都是为他们自己利益,国有企业员工不管怎么工作单位效率再好,员工的收入还不一样不会按比例增长。啰嗦这么多,那么,我该怎么做呢?请法律专家能帮我,本人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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