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车 名字用他人的 合同早就到期 他说过不给钱不给过户
前两年 我贷款买车 我没法分期 经朋友介绍放在他人名下的 当时签的合同 是一年后到期 我把尾款结清 在过户 因没钱 就延期 5个月 当时口头答应他 每月给他700元的 微信转给他的 只发了一个月现在第二份合同也到期了 我现在才把尾款提前还清 还有一次 去处理违章 要用他的省份证 10月份的 只交钱才扣分的 我就让他来 把这分处理了 他知道当时很生气 说没有义务给我处理这分 我的车以前租给人开的有100多分 他现在问我要损失的钱 加上每月700 的8000 和处理违章的损失 一共12000 我让他过户他说 不给钱不给过户 他说这话我有录音的 他说年前 不过户 就把车注销了 我现在没钱 对我来说钱有点多我现在说他是敲诈 这能算是敲诈吗? 我可以起诉他吗?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