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屋,四房东要三房东赔偿,请问三房东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房子的归属全归政府所有,政府租给第一个人叫大房东,大房东和政府签的合同是一年一签,合同写如遇政府收回,则无条件收回,大房东转租给二房东,二房东的合同是从2015年3月三号到2020年三月三号,二房东因为经营不善2017年转租给了三房东,三房东与二房东转让有转让费,三房东的合同是从2017年3月三号到2020年3月三号,三房东和大房东签的合同是不允许转让,如遇政府收回,则无条件收回,2018年5月份,三房东与大房东商议转让给四房东,大房东也同意了,四房东把2018年五月份到2019年3月三号的房钱和转让费一起给了三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大房东三房东四房东都有在场,大房东与四房东重签了合同,签的是从2019年3月三号到2021年3月三号,当时大房东和四房东讲他2018年的房租还没有交,但没有写在合同里.大房东和四房东签的合同有写如遇政府收回则无条件收回,2018年12月份政府通知房子要收回,现在四房东要大房东和三房东赔偿,请问大房东和三房东要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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