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欢
法律执业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作为消费者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其债权优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亦优于银行抵押权。建议:1.如实向破产管理人登记债权并提出具有优先权;2.在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如优先权未得到确认,应向破产法院提起债权人异议这诉,请求确认消费者的债权为优先权;3.破产管理人应核实破产公司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会作通报,有异议应提出并提供线索,破产管理人会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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