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
律师
细看你的留言,其实你问题涉及的钱款有两部分,一是妻子病故后报销的6-7万元,该款不全属于遗产,从法律性质上,看病前期费用已发生,报销仅是返回了一部分,故基于之前看病款的性质,报销后的钱款应属于你们原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后,属于你妻子的财产才是遗产,至于该遗产的继承,应凭公证文书进行继承,在无相关文书前,任何一继承人占有该财产,均属于非法占有;其次关于看病期间你妻子交付给你丈母娘保管的8万元存单,如果之前没有遗嘱的话,那该存单也仅是代为保管而已,至于该款的后续继承以及途径按第一条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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