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有土地征地补偿,住改非按照住宅价格补偿,合理吗
我们这里现在在进行棚改,我们家有一个l一楼一底,房屋性质为住宅。但一楼是临街门面,从八几年开始就作为门面进行经营,九六年从新建房后也是依照门面修建的。听老一辈人说 建国时期我们这里的房子就是茶馆。现在我们取得了合法营业执照,而且九几年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单都还在。拆迁户说按照住宅价格补偿,可是旁边的没做生意只是房屋产权为非住宅的都赔偿4万一平,连最底楼写成非住宅的都比我们赔偿高。我们一楼还是临街的。感觉太不公平了。产权确实重要。有些因为家里有关系原因,把家里的三楼都办成了非住宅。其实事实上从未做过生意。看见别人赔偿这么好,能不眼红吗。现在只是赔偿我们实际经营面积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的6%。而且还不是量的一楼全程平方,只量了一小部分。因为这几天是签合同的最后几天。如果你不是说签字同意赔偿还不知道 住改非还有个补偿是实际经营面积每个平方1500-2000的补偿。不问她还不说,问她还是只有1500,实际都是2000。太搞笑了。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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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9-01-20 04: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