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服务方:
当事人,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6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房产是您父亲与您母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该套房产的一半份额应属于你母亲,其余一半份额在通常情况下应由您和您的母亲以及妹妹平均继承,也就是说您的妹妹原则上有权获得该房产折价的1/6。这与您的妹妹是否将户口迁出没有关系,因为确定继承人的关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以及何种亲属关系。但是,需要特别提示您的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您有权据此要求从您妹妹的继承份额中适当分得一部分份额,这样您妹妹的继承份额即有可能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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